Monday, 7 November 2016

夢遺烏托邦


夢遺烏托邦


金雲傑律師除了高度稍遜,算得上是個現代都市的成功典範。他有錢有臉,老婆漂亮威風,比自己高出了整整一英吋半。但有型無實的生活,令他心靈空虛。不過他左閃右避,拒絕面對,總算保住了幸福快樂的形象。可惜性生活上的缺憾很難躲避,而床上的屈辱是難言之隱,無從申說。直到夢嬌的出現,一切才改變過來。想不到這段夢幻式的香艷愛情,竟然引爆了金雲傑的革命激情。

(敬告:內含成人片段,反正兒童讀這故事會打盹兼發惡夢)



一向自我欣賞能力頗高的金雲傑站在家中大鏡子前換了好幾個姿勢,也找不到一個滿意角度。鏡中人手叉胸前不像拿破侖,踮起腳跟不似華盛頓,與想象中的效果相差甚遠。剛買回來的迷彩軍褲,對身高五尺三又四分一吋的他來說,長了幾十公分。他擺個側身甫士,只見大堆硬淨布料疊在鞋面,令他看來像條正在蛻皮的企身四腳蟲。他失望地哼了一聲。都是那售貨靚妹不好,死勸他不要改短,說吊腳老土。真不應該聽一個鼻孔掛了六個銀環,叮叮咚咚像個人臉鑰匙包的臭丫頭的意見!他自問是個英俊瀟灑,事業有成,體格健碩的成功中年律師,不是一般時尚憤青哦!他平常穿西褲,喜歡隱隱吊腳,以加強視差,彌補先天不足的高度。唉,現在後悔已晚。他連穿針也不會,要改短是來不及了。他扁著嘴,從購物袋拿出一個面罩試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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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月前,向來自信的金雲傑曾經因為夢嬌而懷疑自己「痴了線」。
夢嬌人如其名,是他夢寐以求的夢中情人。金雲傑在辦公室經常做白日夢,想著她令人癢不可耐的秀髮,濕滑的香吻,沙啞的聲音,和嫵媚的扭動。但金雲傑與她的邂逅實在神奇,甚至匪夷所思,令他一度起了疑心,結果導致自己差點兒精神崩潰。最後經過反復思考和理性分析,金雲傑終於斷定自己沒有病。他的邏輯很簡單:所有痴線佬都不會認為自己精神有問題。他既然認真懷疑自己發神經,便足以證明一切正常。
他沒有對任何人提起過這場驚心動魄的心理鬥爭。除了夢嬌,他從來不對任何人,尤其是老婆 Maggie,傾訴心事。
面對世人,金雲傑是個成功快樂人。他很珍惜自己這個努力塑造的形象。但貴為幸福典範有一定代價,煩惱要獨自消化。他平常很喜歡與別人分享快樂之道,順便傳教:「人只要把自己交托給主,一切自有安排。老實說,我真的是個百分百的開心快活人。這都是上帝的恩賜,所以我心裡只有感恩,不敢有求,而無求便是福哦!對嗎?」 教友們都大力點頭,對他的謙遜更是赞嘆有加。其實金雲傑還有張暗牌潛伏心底:他祈望謙遜會感動上帝,給他額外賜福。

客觀來說,金雲傑在很多方面都確實不錯,是個「矮富帥」。他的獨營事務所規模不大,卻利潤甚豐。香港炒樓人眾,你買我的,我買他的,他買你的,循環互炒,生生不息。在這亂倫經濟圈,負責做文件契約的律師都撈得盤滿鉢滿。樓房買賣文件千篇一律,99.99% 的工作由一名中學勉強畢業的助理搞掂。金律師是壓軸戲,負責在客人面前最後簽字。他短手舞動長金筆,有如丈八蛇矛,在鉛筆打了 X 的位置落筆,準確有力,過紙有聲。單看簽名不見其人,會以為是個八尺巨人的墨寶。簽字完畢,名牌金筆歸套,金律師會熱情地伸手恭賀客人:「老實說,你這房子買(或賣)得太好了!眼光獨到!恭喜恭喜!」。律師費在這關鍵時刻前早已收妥,存在銀行收息或炒樓去了。
單調沈悶的工作,並沒有打擊金雲傑的專業自豪。
他經常提醒教會朋友們律師的重要角色:「老實說,在今天的香港,法治遠遠超出維持社會運作秩序這基本功能。身為律師,我不單只要捍衛法治,更要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。要不然,你想想大陸佬會把香港搞成什麼樣子?哈!我簡直不敢想象!失去了自由公義,香港還算個什麼地方呢?」
「靠你啦,金律師!辛苦曬!上帝保佑!」 教友們都表示感激。

在香港,一個成功男人最重要的標誌是錢。但財富與公義很相似,光有不足夠,要大眾覺得你有才有社會效應。這方面金雲傑很清楚。他的座駕是Benz ,洋房在名區。還有私家遊艇「公義17」。很多律師都喜歡以 「公義」 命名船艇,所以金雲傑的小遊艇要排到17號。可惜他怕水,也暈船,老婆又怕曬,於是 「公義17 每年最少有360日在遊艇會無所事事泡悶水。
金雲傑夫人 Maggie 也是個一流的炫耀道具。
以國際標準衡量,Maggie 的骨感過重,有幾分像厭食症病人。幸而香港這方面破例不死跟國際潮流,瘦身無下限,越瘦越好,只要仍然有生命,離斷氣越近越妙。Maggie 個子高,皮膚白,身材奇瘦,眼珠烏黑巨大,乳房在瘦削身型和乳膠墊的襯托下視覺加碼,羨煞不少女人。Maggie 比丈夫高出整整一吋半,但她偶爾陪金雲傑社交時,仍然會在老公鼓勵下穿高跟鞋。金雲傑反其道而行,其實想順水推舟,以謀出位,吸引眼球。Maggie不但外型超標,還是個稍有名氣的攝影師和專欄作家,臉書專頁粉絲過萬。她早餐的麥皮照,午飯前隨時引來兩三百個點贊。
金雲傑夫婦比較特別之處,是由拍拖階段開始已經毫無共通,卻非常融洽。這證明了人與人的關係與國際關係無異,就算無同可求,互不干涉也可存異,和平共處。在平淡如蒸餾水的共同生活上,他們遵從了西洋智慧,避開具有爭議性的三大話題:宗教,政治,性愛,於是兩人相敬如賓,表情一致,仿似鴛鴦夢遊,羨煞旁人。

金雲傑是個虔誠基督徒,但心知老婆見解不同,於是在她面前絕口不提上帝。與太座同枱,他謝飯也折中:在扒第一口飯之前,微微朝天舉碗,口中蚊聲 「阿門」,瞬即叫 「老婆食飯」,正所謂不負上帝不負卿,左右逢源。
 金雲傑與神的關係,是通過上帝獨子耶穌這親屬關係建立的。本來對宗教一無所知的他,在偶然機會聽到陳牧師說教。聽到耶穌之名,他突感震撼,全身麻痹,據說還斷了片幾分鐘。他醒來倒頭便拜,要求皈依。陳牧師對金雲傑這頭愛羊的經歷萬分欣賞,視為神跡,經常對新舊信眾介紹金律師接受上帝的過程。他解說世上有三種人:一種人不接受主,嚴格來說不是人,是迷途羔羊,早晚要被屠宰或獵殺,死後下地獄做烤全羊。第二種人研究聖經後歸奉上帝,屬於有福之人;絕大多數信眾都屬此類。但他們疑心重,信念薄弱,連歸奉宇宙造物主也要詳細審視,像買電器前審核產品規格一樣,略為不敬,是美中不足。第三種是異人。他們旦聽主名,遽然覺悟,醍醐灌頂,脫胎換骨,從此對主一心一意,不離不棄。雲傑律師連聖經也不看,他不需要人為 「思考」 上帝的說話,當然沒有傲慢質疑。沒有疑竇的心,才可以容納純潔的信念。這類超級有福人不多,是主故意留在人間給我們做榜樣的神跡。雲傑就是其中一個!
信眾聽罷,都很激動,用帶有廣東口音的上帝方言贊頌:「阿里路亞!阿里路亞!」
金雲傑的神跡故事最神奇之處,是百聽不厭。陳牧師介紹 N 次,教友們便哇然N次,阿里路亞 2N 次。金雲傑起初會臉紅。習慣後有了準備,隨時隨地可以 「見證」 半小時以上。他直覺女教友對他的感召特別欣賞,可惜這第六感很難證實。
Maggie與他剛剛相反,是個扎實的無神論者。她跟大多數無神論人士不同之處,是對信徒的態度比較中性。拜上帝雖然荒誕,但當今世上,人人各自荒誕,又何需特別介懷迷信份子呢?況且金雲傑很識做,在家裡隻字不提上帝,不算特別討厭。

政治議題通常較宗教還要敏感,更容易引發激情,所以他倆公婆從不討論。

但世事無絕對。「佔中」時期全港論政,電視分分秒秒都在報道大批搞錯了地方,在灣仔 「佔領中環」 的悠閒革命家。香港充滿了小地方大時代的濃厚政治氛圍,把他們也引進了漩渦,扯了幾句。交流雖短,已經足以顯現他們這方面確實是牛頭不對馬嘴。
那天他們夫婦一如往常,飯後盯著電視打發時間。畫面重復播放著佔中場地。熟口熟面的嘉賓,重復又重復:民主民主民民主,像咒語般不停滲透金雲傑的下意識。他突然眼前一亮,與皈依耶教那天的霹靂感很相似,感覺到人生第二個神跡即將發生。說時遲那時快,他突然身不由己地跳起來,高舉拳頭,對著電視高叫:「我要真普選!」 把正在沙發另一端的Maggie 嚇了一跳。
Maggie 好奇地搭了句嘴:「他們口中的民主定義是什麼呢?」 她眼見金雲傑一臉渾然,知道他不理解,便進一步解釋:「你看,英美日印,伊拉克,利比亞,埃及,巴西,印尼,菲律賓等一大堆都是民主國家,但政治文化差天共地,我們應該學哪一種呢?」
「民主就是投票!投票就是民主!人人有份,不經篩選!就那麼簡單!」 金雲傑把剛由電視得到的幾點心得一口氣數盡,然後一屁股坐回原位。
Maggie 撐大眼睛,不相信眼前人是自己老公,笑道:「人人有份?BB 也有份?」 然後立即補充一句:「講笑啫!完全明白你的意思。只不過世上所有事物都有某程度的篩選。但是。。。」 短短的交流,已經令Maggie 感到呼吸困難,急於撤退或改變話題。
但金雲傑的政治熱情剛爆發,仍然在冒煙,一時間冷卻不了。他悻悻然道:「說到底,市民投票選舉自己喜歡的領袖,難道也有不妥?正共產法西斯!」
Maggie 不肯定 「共產法西斯」 是老公對共產和法西斯的定義有誤解,還是故意幽默,但無意澄清,卻忍不住加了多餘的一句:「不過搞競選的政客都發誓永遠聆聽市民聲音,一切按照市民意願辦事。他們不是吹牛騙子的話,就是坦白了的跟隨者,大眾意願的執行官僚,絕非什麼領袖哦!」
「難道你情願要個獨裁暴君做特首?」
「呃,不搞選舉並不代表獨裁,與暴君更沒有必然關係。再者,很多民選出來的政棍,比獨裁者糟糕得多,也更加貪腐。」
「嗯,」 金雲傑連續辯論了差不多十分鐘,腦筋開始疲倦。他頓了一頓,吞了口水,才半中半英,胸有成竹地引用丘吉爾的名言反駁:「Winson Churchill 說過,民主可能很差勁,可是我們試過的制度中沒有更好的了。It’s the best we know!
「是 Winston,不是Winson。」
「嚇?」 金雲傑聽不出分別,迷糊地望著老婆。
Maggie 笑了笑,輕輕把手一揮,說道:「Never mind。算了吧!」
Maggie 很後悔開了這個話題,打算借廁所遁,截斷這無謂交流,但她以前寫過一篇有關英國女權運動的文章,研究過相關資料,忍不住又加了一句:「英國婦女在1928年才全面有投票權。換句話說,丘吉爾說這名言的時候,只有十年左右的普選經驗,似乎有些武斷,毫無英國紳士的保守作風。況且這話是一位教授一早的說法,丘吉爾臨時借用,見反應良好,便懶得澄清。還有!依照這邏輯,無論某制度有何不足,假如是曾經試過最好的便不再追求更好的,我們今天大概還在猿人祖先見過最好的山洞內,打磨手上最好的石斧呢!」 Maggie 一口氣說完,在金雲傑的政治餘燼上潑了整盤冷水。他一下子反應不過來,唯有改變戰略,急找下台階:「哇!老婆!好深奧,一頭霧水哦!」 
就在這剎那,他瞥見 Maggie 的標準美貌被電視螢光照得詭異動人,便把屁股挪移過去,用哄小孩的語氣咧嘴說:「哎呀我的寶貝,我漂亮的太座,你對!在我心中,你永遠都對!」 要在一個比自己高大聰明的女人面前維持尊嚴,難免要嬉皮笑臉。這方面金雲傑是老手。
Maggie 望著電視,精神已經在其它事情上盤旋。她面帶微笑,沒有促動皮下潛伏的皺紋。她輕輕地撫摸金雲傑的頭。這動作平常只有在他們做愛後才出現,今次算是例外。

性愛其實是他們之間的大秘密,比政治還要敏感,雙方一向絕口不提。

Maggie 來說,他們的性生活是這段婚姻最令她滿意之處。她自小便對性行為沒有絲毫興趣,甚至覺得嘔心。她沒有同志傾向,卻覺得男人,尤其是脫光了的男人,極為核突。但一個成功漂亮的獨身女人,會惹來諸多麻煩。想不到自小與她扮青梅竹馬的金雲傑是個天賜對象。他對房中事十分熱衷,對 Maggie 愛慕得如飢似渴,近乎著魔。但失控的熱情令他每次臨陣都有種難以克服的緊張。
他與 Maggie 中學已經認識,人有我有地拍了幾年拖。Maggie 眼見金雲傑青春期漸逝,高度未有趕上,也沒有介意。但她除了讓金雲傑拖拖手,親親臉蛋外,全身都是禁區。中學後Maggie 去新西蘭留學,金雲傑在港大修法律,通信逐漸疏落。Maggie 畢業回港後,兩人出乎意料地繼續前緣,不過指定動作仍然限於拖手親臉。由於金雲傑對Maggie 心懷敬畏,從來不敢勉強,連私底下想入非非時也不敢過分猥瑣,這方面甚得 Maggie 歡心。如是者幾年,他們終於結婚了。
可能長期抑壓導致金雲傑生理和心理出現強力反彈。自洞房夜開始,他面對床上愛妻便有如帕金森病人用紙碗遞滾燙,十次有九次離飯桌老遠便整碗翻倒,弄得自己一褲子熱湯。第十次閉著氣勉強捱到桌邊,結果也把湯潑到桌面。其實這個問題,找醫生在關元,大赫,三陰交之類的穴位多扎幾針,或許來三兩劑祖傳補腎妙方,可能很容易解決。但這事情怎樣跟醫生說呢?人生充滿巧合,誰可以肯定那醫生不會回家跟老婆說起,而他老婆剛巧是金雲傑的教友,或事務所助理的妹妹呢?反正Maggie 好像並不在乎,還是過一陣子再決定吧。一陣子過後,又是一陣子。
倒罷熱湯,金雲傑會像沙場上的傷兵,奄奄一息地伏在 Maggie 雪白光滑的胸膛上喘氣。Maggie 會用手輕掃他的頭髮,充滿愛憐。就這樣掃頭髮大概三分鐘吧,Maggie 才會上浴室沖洗。回來時一身整齊睡袍,手上拿了條乾毛巾往自己那邊床一鋪,隨手把燈關掉。
Goodnight, Maggie 在潮濕黑暗的空氣中傳送一個諒解的飛吻,如釋重負。
Goodnight, 金雲傑閉上眼睛,「呲」的一聲回吻。眼皮後的黑暗,終於完全屬於自己。他也鬆了口大氣,身體卻仍然僵硬,不自覺執緊拳頭,久久不能入睡。
他們中年未到,便已經老夫老妻,盡力行房次數不多於春秋二祭。
兩夫婦膝下無子女,經濟富裕,自由自在,遠離一切有爭議性的話題,從不鬥嘴,床上寡欲,毫無矛盾,其實也算幸福。直到夢嬌出現,明淨如鏡的水面下才出現了暗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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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嬌在金雲傑政治激情爆發後不久突然出現。佔中仍然在金鐘地帶熱鬧地進行。
與夢嬌的初夜,是金雲傑一生最隱秘最入肉的高潮。他與夢嬌牽手赤足漫步沙灘,在圓大金黃的月亮下裸泳嬉戲,最後在不傷皮肉的幼沙上做愛。他做夢也想不到會在公共場所跟一名陌生女人亂搞性行為,但心情出奇地平靜,毫不緊張,身心都被一股奮不顧身的性衝動驅動著,十分過癮。他順利完成男子漢的任務後,夢嬌全身無力地伏在他身上輕輕喘氣。天快亮了,才對著他的耳朵溫柔地要求:「明天一定要來看我。別忘了哦。。。」
「一定,一定!」 金雲傑滿嘴角口水,急切地對著枕頭承諾。
再摸摸,睡褲襠濕了一大塊。
失望令金雲傑差不多哭出眼淚。如此美好的經驗,竟然又是一場羞辱,還是自己單獨面對的羞辱。他狠狠地咬了枕頭一口,差點兒把牙齒也咬歪了。Maggie 一早已經去了做瑜伽。他急忙把臟睡褲和內褲塞落洗衣籃底,希望傭人不會察覺,然後沖了個長長的熱水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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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以為不會再見到我吧。沒信心。該咬!」 夢嬌說吧,用熱辣辣的嘴唇輕咬金雲傑的奶頭,像老鼠吃奶酪,弄得他邊踢腳邊顫抖,笑過不停。
轉頭,他們分享一瓶美酒,飯桌擺滿了新奇菜色。
「都是最好的酒,和我親自泡制的菜。喜歡嗎?」
「我對酒一無所知!」 金雲傑直認無知,覺得很新鮮,有種自由自在的舒暢感。「不過這紅酒的味道的確好!」
「好便多喝一杯。酒有益。連耶穌去宴會見酒不夠也運用神力把清水變酒。」
「真的嗎?你也相信主耶穌?」 金雲傑很好奇。
「當然啦!耶穌是我的愛,我的光,我的心,我的明燈,解我飢渴的泉源。就跟你一樣。」 夢嬌說罷,呷了一口酒,用口灌給金雲傑。他來不及抗議,連忙在出入息之間把暖暖的紅酒吞了才說:「我會醉哦!」
「在我這裡喝酒,千杯不醉,萬杯不醉。」 夢嬌邊說邊用舌頭舔掉金雲傑嘴角溢流出來的紅酒。

就這樣,金雲傑與夢嬌每晚在同床的 Maggie 背後鬼混。
他們的花樣很多,比電影更浪漫,經常到各種形式的世外桃源潛水,打獵,跳傘,滑雪,甚至輓手跳斷崖,不翼而飛,遨遊大地。這一切的戶外活動,他們通常裸體進行。隨時隨地興起便幹那回事,旁若無人。就算附近隱約有路人甲乙丙,每當夢嬌與金律師有需要,他們都會識做地自動消失。為了應付晚上的頻繁活動,金雲傑開始穿兩條內褲上床。

某晚,他們在私家公園閒扯,天上有月牙兒,樹上有貓頭鷹,長凳上有赤裸裸的金雲傑躺在光脫脫的夢嬌的大腿上。她用修長的手指撫摸著他開始稀疏的頭髮。
「你是律師,一定很聰明。」
「現在讀法律挺簡單,只要交學費,什麼人都可以當律師。多年來我每天都只會簽名,快連自己名字的正寫也忘記了!」 金雲傑晚上從來不用白天的口頭禪 「老實說」,但跟夢嬌說話卻百分百老實。心裡一想,話便出口,很爽。
「哪豈不浪費人才?我覺得你是做大事的材料。」
「我也有同感!但做什麼好呢?」
「從政!搞革命!爭取民主!抗爭!我覺得你有這方面的天份。說不定會上時代雜誌封面呢!」
「時代雜誌?」
「對哦!你的大頭照下是金色標題:金雲傑 -香港拿破侖!」
聽到這裡,未來香港拿破侖的小弟弟突然挺身而立,好像也要發言。
「拿破侖是不是真普選選出來的呀?」
「這點我怎麼知道?你回去那邊時自己上網問問 Google 好了。我現在另有需要。」 
夢嬌開始往金雲傑身上舔,由嘴巴開始,一直往下游動。金雲傑緊閉本來已經閉上了的眼睛。眼球在眼皮下急速地轉個不停。

第二天醒來,金雲傑臉上仍然掛著幸福猥瑣的笑容。嘴角散開一絲絲白乾口水,像冰川留下的痕跡。濕黏的褲襠有些不舒服,但他早已習慣。突然間,一個嚴重的擔憂有如旱天雷,當頭把他劈個正著:「哎呀!」 他認真地對自己說:「我會不會患上了精神病呢?」
這擔心除了諷刺,也不合時宜。
他正處人生高潮,事業和感情都極為順意。身,心,錢包,和那多年來受盡屈辱的小弟弟都前所未有地滿足。與夢嬌一起,他可以放開懷抱做人,心境自由舒暢,好比剛贖身的奴隸。但夢嬌是名符其實的夢中人;他們的愛情不外夢境。唯一與現實掛鈎的,是他每晚排泄的一點點精液,遺留在褲襠陪伴他離開夢鄉。每當他白天想起夢嬌,過度活躍的小弟弟便會不顧場合,惡性衝動。他再不敢像從前那樣,午飯後伏在辦公桌小睡。他怕見到夢嬌,把他的名牌西服弄臟。更難受的是,除了發夢,他沒有任何渠道聯繫心上人。連打個短訊,發幾個爆炸紅心感情符號以舒緩單思之苦也不可能。再者,他近來感到身體比以前虛弱,會間歇頭暈,是否由於晚上縱慾所致呢?他每天埋在洗衣籃底的內褲,會不會早晚被菲傭和 Maggie 發覺呢?他越想問題越多,心裡很不踏實。他考慮過看醫生,但隨即打消了念頭。只有神經佬才會把這樣難出口的私隱告訴一個收費聆聽的陌生人。
再者,假如他真的有病,病癒的話他會失去夢嬌,失去幸福,失去一切。

「我們究竟是幻是真呢?」 他忍不住問夢嬌。
「這還不真?」 說完,她把暖滑的舌頭塞進他的口腔。
他回復呼吸後,喘著氣說道:「但你不過是我的夢中人,在現實中不存在哦。」
夢嬌不語,轉頭低聲啜泣。
「夢嬌,別哭吧。我只不過有些擔憂,心裡有些鬱悶。我不是什麼事都老實跟你說的嗎?」 金雲傑感到很迷糊,不知所措。
「我明白。我不想你擔心。我會讓你回復正常生活。」
「我不是那個意思。。。夢嬌!夢嬌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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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白天的暈眩越來越厲害,有時坐在大班椅上,雙腳離地,會覺得自己身在孤舟,在大海飽受驚濤,想嘔吐。很明顯,他頭暈與性事無關,因為他三個星期沒有見到夢嬌了。這幾個星期,他吃什麼都沒有味道。以前夢裡吃的都是不肥身的珍饈百味。現在白天吃什麼都像嚼蠟。他嘗試自己去酒吧尋醉,希望藉以解愁。但最矜貴的紅酒在夢境外都有點兒酸。三杯下肚後,他立即跑到廁所抱著臟馬桶吐,頸脖上的意大利領帶吊進了馬桶他也不知道。
他下班後不想回家,便在佔中地盤溜達,看雨傘革命家打麻將,唱歌跳舞,彈吉他喊口號。眼見一對對年輕人鑽進帳篷,他很羨慕,也很感觸,卻沒有了過去一段時期的慣性生理反應。他認識了一個叫阿彪的年輕頭頭。阿彪對金雲傑很欣賞:「你係律師?勁!律師有核心價值,係忠嘅!香港市民多謝你!」 
跟阿彪交談令他暫時忘記空虛,覺得自己有剩餘生存價值。可惜他不能長駐革命地盤。
「要回家吃飯啦,阿彪。不要讓黑警嚇唬你哦。有我在,法治長存!有什麼急事發短訊給我吧。」
「知道啦大律師!放心!黑警唔敢郁我嘅,我打佢地就差唔多!」
一轉頭,現實有如一直在旁等候他與家人道別的秘密警察,一擁上前把他包圍帶走。他希望身邊的一切能夠像夢裡的世界般自動消失,讓他痛快地哭個飽。但現實並沒有放鬆半步。他想現實既然不讓步,那麼他來讓步,將自己從現實中去掉又如何。。。這一刻,他覺得死亡是解脫,一點也不恐怖。他想祈禱,要求上帝放他一馬,或許讓時光倒流,把他倒回夢嬌身旁。但他這時才領悟到,真正的逆境禱告原來需要很強的信心和意志,而他這兩方面都很空洞,空洞得令他心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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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對不起,你知道夢嬌在哪嗎?」 金雲傑戰戰兢兢地問一個身材高大,頭頂七彩雞冠髮的碧眼男人。此人身穿白襯衫黑西褲,外套寶藍真絲浴袍,上面繡有紅白巨鷹,血紅的眼睛盯著金雲傑。
雞冠先生陰陰嘴笑道:「當然知啦!就在那邊!」 
金雲傑心急地朝手指方向看,只見窗外一片漆黑,沒有星星,沒有月亮,沒有街燈。他正想發問,多盞射燈同時咚咚咚亮了起來,像監獄發現囚犯越獄。在射燈照探之下,金雲傑看見外面是個被鐵絲網重重包圍的沙灘,寂靜無人。連海水也好像被突然的光亮嚇住了,乖乖的不敢興波作浪。
「在沙灘?」 他興奮地問雞冠先生。
「就那裡哦!你瞎了眼嗎?還是裝傻扮懵?」 那人突然火光起來。「我好心告訴你,你他媽的跟老子玩把戲?你找死啦你!」 
金雲傑完全不明白雞冠先生為什麼突然爆火。他被罵得不知所措,又想哭又想逃,但感覺膀胱酸軟,雙腿無力,像被燈光攝了神的梅花鹿,站在原地發呆。雞冠身後出現了十來個戴墨鏡的特工,一模一樣,好像倒模生的。他們一邊噼里啪啦地響拳頭,一邊大笑,越笑越響,直到金雲傑要用雙手按住耳朵。雞冠先生把嘴貼到金雲傑耳邊大喊:「我說那邊呀!死蠢豬!同老子玩把戲?看來你他媽的活不耐煩咯!」 金雲傑被噴一臉白口水花,越積越厚,令他透不過氣,耳朵嗡嗡地回響著雞冠的叱喝。
金雲傑大驚之下,用力打開眼睛,霎時間不知自己身在何處。底褲涼涼的有陣濕氣:原來除了冷汗,他剛才還被嚇出了幾滴熱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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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再不出現,可能永遠也見不到我了。」
「我只不過是個幻覺,出不出現有什麼分別?」
「我現在知道你是我生命中最真實的人。沒有你的日子,每天都像地獄,每刻都是煎熬。我寧死也不要再受這折磨!」
「你不是很喜歡折磨的嗎?在你心目中,不是只有折磨才真實嗎?我給你幸福快樂,你卻不安心享受,把我當成幻覺魔障。這不是自作賤,就是把我的愛心當狗肺!」 夢嬌越說越氣,又開始要哭了。
「以前的事不要再提了。我對你不起,保證以後也不會發生,好了吧?」 金雲傑緊緊抱著夢嬌,閉上本來已經閉上了的眼睛。
「你知道為何耶穌的聖名對你好像雷擊一樣嗎?因為你的心知道祂是真理。因為你有特別福氣。普通人只見到人生痛苦的一半,沒有選擇。你是千萬億中無一的幸運兒,可以見到另外一半,卻諸多猶疑。我跟你每晚生活在天堂,你卻掛念著白天的地獄。所以。。。」
「噓。。。不要所以了。我什麼解釋也不需要,只需要你在我身旁。。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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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真的想參加黃色革命?」
「我也不肯定,但這念頭在腦袋裡不停地轉。你覺得我應該嗎?」
「當然啦!反正成功會出名。失敗的話沒有什麼大不了,無需坐牢,不會打靶,怕什麼?上帝對你特別照顧,可能有意捧你做革命英雄呢!快快準備戎裝,上時代雜誌封面吧!」
「只要你喜歡,革就革啦!」
「先別急。革命可以等。我可等不了哦。」 夢嬌嫻熟地翻身騎在金雲傑身上,稍稍側身,微微扭動,便把他攝入體內。「哦。。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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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雲傑與 Maggie 往年都去新加坡跟 Maggie 的妹妹一家過春節,但他說今年年尾特別忙,不能參加。Maggie 心想老公不去更好,與妹妹過年更自由,無需與金雲傑扮幸福夫妻。他不去新加坡的原因,其實是上星期收到阿彪充滿錯白字的創意短訊:
彪:律司哥,過年有大鑊嘢搞。有興趣遇埋你?
金:??不大明白。可否詳細一點?
彪:短信唔方便。出來飲杯慢慢傾?
金:OK。什麼時候?首先聲明,我不喝酒的哦!

阿彪在酒吧暗淡的燈光下戴著太陽眼鏡,神神秘秘地將 「新年起義」 大計半吞半吐地說了一半,然後一副地下革命總指揮的模樣總結道:「要知道,搞革命唔喺開P,人地美國革命家華盛頓一早講過,槍桿出政權。成日吹牛無 X 用,要行動!點呀?」
金雲傑喝了口青檸蘇打,才笑笑口慢條斯理地說道:「細佬,搞革命不是玩泥沙,要有龐大動員能力,又要組織後勤物流,需要人力物力,你搞得掂嗎?」
阿彪一臉滿意,俯前輕聲說:「金 Sir,呢啲嘢你放心。我地有專業隊伍。」
「專業隊伍?」
「詳情恕我無可奉告。」 
自從去年手揮黃雨傘上了時代雜誌封面之後,阿彪一舉一動都比以前有信心,分分秒秒都很酷,語言之間充滿奧秘,金雲傑越來越覺得頂不順,便乘勢發揮:「彪哥,我支持你,除了私人交情,是因為個人理想。我很希望為民主公義盡力,建設美好將來。不過搞革命除了理想,還要有眼光,憧憬,和膽量。不怕老實說,這幾方面我都具備,兼且有人生經驗,財力,和法律知識。有我參與,肯定事半功倍。但我除非不參加,參加就必須加入領導層。大家分屬老友,恕我直言,嘍囉角色可以不用預我了。你想想吧!」 金雲傑說罷,往椅背一靠,順手拿起青檸蘇打,豪氣地一飲而盡。他看得出阿彪的過份自信,一下子被他有力的陳詞打垮了。哈!就這麼容易!爽!他覺得自己毫無疑問是個革命人才!
阿彪猶疑了半刻才回答:「等我試下安排啦。」
「隨你便。老實說,有個深資律師參加,搞社運方便好多,如虎添翼。」
「係革命,唔係乜濕水社運呀哥哥!」 阿彪高舉拳頭,就像他在時代雜誌專訪文章裡擺的姿勢。金雲傑心中突然冒起一陣妒火。他提醒自己現在是革命家,喜怒不宜太隨便,於是面帶笑容地自我更正:「革命。無錯。革命!」
阿彪奪回一個回合,挽回了信心,把墨鏡托了一下才說道:「等我睇下M願唔願意見你啦。呢樣嘢我都保證唔到㗎!」
M?」 金雲傑一頭霧水。
神秘的阿彪沒有直接回答,反問道:「你係律師,梗識講英文啩?」
「應該比你說得好吧!」
阿彪舉杯說道:「咁我地為革命成功乾杯啦!」
金雲傑笑道:「我早乾啦!」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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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雲傑發覺口罩竟然有意想不到的人格分離效果。
鏡中人不再是金雲傑,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武裝革命分子。妙!原來一點點的易容道具可以引起如此奇妙的心理變化。鏡中人將會做的一切,好像與躲在口罩後面的金雲傑無關。怪不得法官和大律師都頭頂假曲發扮莫扎特啦!
他忍不住開心地奸笑起來。暖氣由口罩頂排出,水氣把他的名貴眼鏡模糊了。Maggie 看見他這副樣子,可能會嚇死。但夢嬌會為他而驕傲。想到夢嬌,他感到一股熱血慣性地湧往重獲了新生的小弟弟。
他換了個姿勢,仍然甚酷;他開心地笑了,然後高舉手中的無形酒杯對鏡中人祝酒:「恭喜發財!革命成功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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